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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考简章

2013-05-13 来源:怀化人社局网 点击:

  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位于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333号,与怀化市监察局合署办公,在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纪委、省监察厅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,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,对市委、市政府负责。现共有16个内设室办,辖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核定编制75名。

  市纪委的工作职责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及有关文件规定,主要有八项内容:贯彻落实党中央、中央纪委,省委、省纪委和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、决定,领导全市和中央、省属在怀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。维护党的意识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,协助市委整顿党风,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,重点检查监督县(处)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。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,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。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、党纪和国家法律、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,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;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,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。协助市委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各执法、执纪、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。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,研究党风党纪问题,建立健全党内法规、制度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配合市委组织部对县(市、区)纪委和市直县(处)级单位纪检组(纪委)领导干部进行考察、调整和任免;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。承办市委和省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   市监察局的工作职责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》及有关文件规定,主要有七项内容:贯彻落实国务院、监察部、省政府、省监察厅和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,领导全市和指导中央、省属在怀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,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,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,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,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、决定、命令的情况。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,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、决定、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,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。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、控告,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,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。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、倾向性的问题,制订地方性行政监察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配合县(市、区)党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党委(党组)对县(市、区)监察局和市直处级单位监察室(科)领导干部进行考察、调整、任免和培训。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监察厅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   现根据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名公务员。具体报考程序、条件及要求详见《湖南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》。

    反腐倡廉,我们同行;服务人民,我们奉献;中国梦圆,有你有我。“长风破浪会有时,直挂云帆济沧海”,让我们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,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,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。欢迎各位有志青年加入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,一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。


  报考咨询电话:0745-2719477

      经办人手机:13874442308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
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

 

 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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